內部稽核組織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之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設置總稽核一人,且不得兼任與稽核工作有 相互衝突或牽制之職務,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核業務,至少每一季向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報告,並負責執行內部稽核工作。

 

內部稽核職掌

  1.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年度稽核計畫並應確實執行,據以評估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2. 本公司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3. 本公司總稽核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各子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辦理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內部稽核工作。
  4.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訂定內部控制制度之自行查核評估內容與程序,每年至少須辦理一次自行查核,並督導各單位定期自行查核執行情形,及覆核各單位自行查核報告。
  5.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查閱各子公司呈報之會計師查核報告,對已設置內部稽 核單位之子公司,另審核其稽核計畫、內部稽核報告所提重大缺失事項及改善辦理情形之陳報 ,督導各子公司改善辦理。
  6. 本公司總稽核定期對子公司內部稽核作業之成效加以考核,經報告董事會考核結果後,將結果送子公司董事會作為考評之依據。


獨立董事於113年2月27日審計委員會召開前,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先行會議,會議內容包含:
1.會計師:(1)針對112年度財務報告之有效性、正確性及法令之遵循之報告與說明。
                   (2)說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AQI資訊及獨立性。
                   (3)說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與本公司重新確認非確信服務事先同意
                        之流程與ㄧ般政策暨非確信服務清單。
2.內部稽核主管:針對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之遵循、缺失與改善方案之報告與說明。